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5-11-29浏览:620设置

徐师大教〔2009〕1号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训练内容。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基本科研训练、提高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同时也是衡量教育教学水平及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时间、安排、动员、选题、指导及过程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目前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个别学院没有做认真细致的计划和准备工作,对学生没有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部分指导教师和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在经费、时间和精力上投入不足;没有处理好学生就业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关系。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力量配备不足。

有些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力量投入不足,没有将最优秀的师资投入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中去;个别指导教师的学历、职称达不到要求;有些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够;有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超过了10人,甚至达到20人。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不够严谨、合理。

有些学院没有组织指导教师认真研究、讨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使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过于偏重理论、脱离实际;多人一题、题目雷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没注重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缺乏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4.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团队还比较少。

5.少数毕业设计(论文)还存在抄袭现象。

  二、对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江苏省高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培育和推荐工作,请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苏教办高〔2006〕7号)和《徐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徐师大教〔2005〕31号)等文件。按照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确保质量。要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与实习、就业的关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从时间、质量上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有工作责任心并具有讲师(或硕士)及以上职称(或学位)的教师担任。各学院要统筹考虑,在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将最优秀的师资力量投入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中去;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都参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的人数不得多于10人;要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数量和质量上满足要求。

3.要有意识地形成高水平指导教师与优秀学生的搭配,从选题开始就做好冲击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培育和准备。

各学院可登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网”(http://sdr.nuaa.edu.cn/),查看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组织相关人员专题研究冲击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问题,形成团队,拿出方案,为省级评优做好前期的培育和准备。

4.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研究、拟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可以针对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更应该注重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切实做到选题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学院要对指导教师提供的选题进行审核,可选题目的更新率应不低于15%。

5.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学生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须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任务安排。学生须提交开题报告,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和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填写日志与指导记录,记录材料应保存完好,并作为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学院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计划和任务要求安排中期检查,凡不能按计划完成预期任务的学生,学院要采取相应措施,由指导教师督促其完成。

6.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风建设,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切实纠正毕业设计(论文)脱离实际的倾向,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指导教师要加强学风的指导,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负有质量责任。

  各学院要按照《徐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sjk@xznu.edu.cn,联系人:廉澄 ;电话:83403043。

  请各学院在放寒假前将工作布置下去,充分利用假期做好准备工作,切实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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