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79号)、《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关于下达201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苏教助〔2011〕9号)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资助中心下达我校2011年度的生源地贷款金额为715万元,为全面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依据相关条件及时做好本学院贷款报名统计工作,并填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
学生工作处
2011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