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发(2011)34号  关于做好宁峰钢铁有限公司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9-02浏览:301设置

各学院:
  为支持苏北高教事业的发展,帮助优秀的贫困大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宁峰钢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向我校捐赠10万元,定向资助我校优秀贫困大学生。现将做好宁峰钢铁有限公司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宁峰钢铁有限公司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二年级大学生,共资助25名,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人民币。
  二、资助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10%--15%。对某一门学科比赛获省级以上重大竞赛一等奖的可优先考虑。
  3、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本人无不良生活习惯。
  5、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一个学期不少于二次。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6日前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宁峰钢铁有限公司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①家庭经济状况的详细说明、②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出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初评后,于9月7日前报2名拟受助者,提供其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及品学鉴定,加盖学院公章后,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后,将受助学生材料报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
  4、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审核后,经捐赠企业负责人同意,将确定资助对象通知我校,由学生工作处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次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2、按江苏海协教育基金要求,本次评审为差额评审,各学院在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个班级的同时,做好申请学生的思想工作。

  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徐二荣, 联系电话:83403185。

     附件: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宁峰钢铁有限公司助学金申请表

同栏目信息

热点信息

Copyright © 2002-2020 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656688  电子邮箱:msxy1992@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