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发奋学习,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到学校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去,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隆重表彰一年来(2012年4月—2013年3月)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1.五四红旗团委 2.特色团委 3.五四红旗团支部 4.优秀团员 5.优秀团干部 6.优秀学生分会 7.优秀学生会干部 8.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9.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委 参照《江苏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工作考核细则(试行)》(附件1)。 2.特色团委 参照《江苏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在共青团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形成特色,获得评审小组认可。 3.五四红旗团支部 (1)班子健全(团支部团干部至少由四人组成),团结一致,作风扎实,能成为班集体的核心; (2)制度健全,支部大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团课正常开展; (3)活动丰富多彩,富有新意,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在文明班风建设及团支部理论学习、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 (5)按时交纳团费; (6)本年度班级无违纪行为。 4.优秀团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本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60%; (2)认真履行团的义务,自觉遵守团的纪律; (3)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本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且无不及格科目; (4)努力工作,在团支部建设、青年志愿者、社区援助、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优秀团干 在团小组以上团干部中产生,除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团的工作,努力学习团的知识,工作勤奋,作风踏实,较好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主动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协助上级组织做好教育工作,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具有奉献精神,能积极配合其他团干部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团的活动,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4)所在支部在全校团的活动中成绩突出。 6.优秀学生(研究生)分会 参照《江苏师范大学学院学生会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附件2)。 7.优秀学生(研究生)会干部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上、组织上积极要求进步,本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60%; (2)热爱学生(研究生)会工作,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中勤奋踏实,任劳任怨,讲奉献,讲团结,讲协作,工作成绩突出; (3)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注重不断拓宽知识面,成绩优良,且无不及格科目; (4)为人正派,谦虚好学,待人诚恳,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享有较好的威信; (5)能积极参加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校学生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 8.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参照《江苏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附件3) 9.优秀青年志愿者 (1)思想进步,工作勤奋,作风踏实,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技能扎实,本年度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全年服务时数达到50小时以上。 三、评选要求 1.共青团年度评优工作是我校共青团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级团组织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比条件进行各项评选,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正面激励作用。 2.集体奖项评选名额为:五四红旗团委8家、特色团委4家、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14家、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8家。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按团支部数的10%上报,不足10个团支部的单位报一个团支部;优秀学生会干部每单位选报3名,科文学院不超过12名;优秀研究生会干部校研究生会不超过3名,每个学院研究生分会不超过1名;优秀青年志愿者每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选报6名,科文学院不超过12名。 3.所有评优的数据以目前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的数据为准。各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分别按照团员数的4%和团支部数+1的比例评选,各学院已建立研究生团支部的其优秀团员亦按照团员数4%的比例,对照优秀团员的条件评选产生。各学院原则上按照每个团支部团员数的比例分配名额。报校团委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集体可以增加1个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名额。报校团委参评优秀学生会和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可以分别增加1个优秀学生会干部和1个优秀青年志愿者名额。所有增加的名额请各学院在相关表格上备注。学生党员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4.所有涉及个人的奖项必须是在此前的一年内未受任何处分的学生,并经民主评选产生,评优结果必须在学院公示一周,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5.五四红旗团委、特色团委、优秀学生分会、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评选由各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自行申报,其中,五四红旗团委和特色团委不得兼报。申报单位需填写申报表,并经本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附一份2000字以内典型材料,上报校团委,参加全校的评比。相关材料主要突出特点、亮点,集中表现本单位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实际效果,不搞文牍主义,能够起到说明效果即可,严格禁止彩打、喷绘等浪费现象,特别是“五四红旗团委”的申报材料对应评选细则按照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6.请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和特色团委的单位准备8分钟以内的PPT,届时将通过现场汇报,现场打分的形式评选产生。 7.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团支部评优情况统计表》、《评优团员数据采集表》和《2013年五四评优申报情况汇总》。各类表格的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tuanwei@xznu.edu.cn,纸质评优申报材料加盖印章后报送校团委(原科文5号楼110室),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7日前,咨询电话83403089(李丹),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2.《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