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意识,推动学生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今年继续开展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评议工作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下进行,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
2.评议前,各学生党支部制订评议的工作安排报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后实施。
3.评议后,各学生党支部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后,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附件2),一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时间安排
2013年度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从12月24日开始,至2014年1月16日结束。
三、评议的基本程序与方法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党员民主评议量化考核办法(试行)》(苏师大委〔2012〕29号)实施。
四、工作要求
对学生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是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学生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学生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真正通过评议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升学生党员的综合素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请各单位将评议结果及汇总表于2014年1月1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12月24日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