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发〔2012〕9号  关于做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3-29浏览:573设置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继续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根据苏教学〔201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名额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学生(含研究生)。本次我校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指标为28名,“先进班集体”推荐指标为11个(含援建宿迁学院指标)。以上指标不含科文学院,科文学院作为独立单位单独评选。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学院和学校主要干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院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校自管会、校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下进行,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学院党组织审核确定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
    各学院推荐的省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应指定一名班级主要干部进行现场汇报(须提前制作PPT课件),学校组织评委结合现场汇报和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现场汇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确定上报名单。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省三好学生应在两次及以上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且无违纪行为的学生中产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应在获得过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无违纪行为的现任班级、学院、学校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省先进班集体应在2010—2011学年度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且班级学生在2010—2011学年均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五、评选推荐名额
    请各学院推荐2名省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学生总数超过1000人的学院可以推荐3名),推荐1个班级为省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研究生推荐人选由各学院组织产生,报研究生处汇总,由研究生处确定1-2名候选人。
    请各学院将推荐名单于4月6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报送名单时需同时送交推荐表、事迹材料(个人不少于1500字、集体不少于2000字)各一份,同时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稿形式打包发至lidan@jsnu.edu.cn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2: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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