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尚文堂”奖学金评选办法

时间:2017-05-11浏览:282设置

“尚文堂”奖学金由解大维先生捐资设立,其奖励对象为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生中尚德乐学、勤勉奋进、积极创新的学生。

第一条资助经费来源:“尚文堂”奖学金

第二条资助对象:美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大一至大三本科生

第三条评定流程

1.“尚文堂”奖学金的评审和颁奖活动,每年进行一次。由学生本人填写相应类别的表格进行书面申请,并将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上交院奖学金审核小组。

2.评审由“尚文堂”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实施,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

3.每年5月举行“尚文堂”奖学金颁奖表彰活动。

第四条奖学金及资助标准

1.学业奖学金:名额为18名,标准为1000元/人。

申请条件:

(1)品德要求: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

(2)学业要求: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在班级前20%。

(3)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

(4)本年度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

2.“美院之星”特色奖学金:设立“励志之星”、“创业之星”、“活力之星”、“科研之星”、“公益之星”五类特色奖学金各1名,金额400元/人。

申请条件:

(1)励志之星:顺境不骄傲、逆境不气馁,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有突出的励志事迹。

(2)创业之星:创立的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程序合法,经营中无不良记录,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在校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有较为完善科学的待孵化创业项目。

(3)公益之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特殊贡献。见义勇为,在帮助他人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

(4)科研之星:发表省级以上期刊,或参加学校挑战杯系列项目并顺利结项,有较强的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

(5)活力之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代表学院在省市级以上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特色奖学金,同等条件下,评选考虑智育排名。

第五条其它事项

1.已经获得“尚文堂”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行为,评审组有权撤消奖励,追回奖学金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为扩大表彰覆盖面,与校级各奖学金互不兼得。

3.允许“一生多奖”。同一学生如同时满足学业奖学金和特色奖学金评定条件,可同时申请所在类别资助金额,申请时须分类填写申报表格。

4.坚持“一年一奖”。“尚文堂”奖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年4—5月份,主要审核、评选上一年度的各类成果。

5.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美术学院“尚文堂”奖学金评审组,未尽事宜由评审组另行研究决定。

第六条附件

1.《美术学院“尚文堂”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美术学院“尚文堂”特色奖学金申请表》

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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