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12浏览:447设置

各学院、卓培部: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规定,现就2014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资助标准

  香港荣芝奖学金设奖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名额为100名,标准为2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荣芝奖学金的学生,其2014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是班级前20%,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名次在班级前10%。

2.本年度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

  三、2014级学生不参加香港荣芝奖学金的评比。香港荣芝奖学金为定向奖励,不得二次分配。

四、为扩大表彰覆盖面,本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互不兼得。

五、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4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学生要以2014年度中两学期成绩为评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学习成绩、初评结果须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六、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全体学生认真宣讲设立香港荣芝奖学金的背景、目的、意义,认真学习《江苏师范大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细则》,使学生了解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规定日程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次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4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2.2014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安排表

3.江苏师范大学香港荣芝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江苏师范大学香港荣芝奖学金审批表.doc

4.2014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获得者情况汇总表 附件4.2014年度香港荣芝奖学金获得者情况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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