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标识、标准字征集

时间:2015-04-23浏览:472设置

  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艺术专修科,自1992年恢复建系以来,历经艰辛,筚路蓝缕,励精图治,欣欣向荣。特别是“十五”以来,美术学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从专科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跨越,目前已成为省内外艺术人才和美术师资的重要培养基地。

  新的历史时期,美术学院秉承“全面发展,止于至善”的育人理念,抢抓机遇,锐意创新。为弘扬校园文化精神,提高美术学院在校内外的视觉识别度,增强师生、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特向全院师生公开征集标志、标准字设计方案。

一、征集要求

1.设计内容为美术学院Logo和“美术学院”中英文字体。

2.充分体现美术学院和谐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富有创造性和象征意义,能够得到大众的普遍认同,创意理念清晰。

3.构思精巧,美观大方,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制作,如建筑外墙、旗帜、名片、纪念徽章、纪念品等;

4.提交A4纸规格(210×297mm)黑白稿和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300dpi,JPG格式),300字以内设计创作理念,并签署作品原创承诺。

二、征集对象

面向美术学院全体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征集设计方案。

三、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15日。

四、提交方式

参赛者将作品电子文档和《参赛表》打包发至大赛邮箱mlsdshds@163.com,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联系方式”。

五、评选与表彰

1、评选的入围作品和最终结果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初评阶段:由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打分的方式,从中选出10件入围作品,进入大众投票阶段。

获奖作品公布阶段: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打分结果和大众投票结果确定作品获奖情况。(评委部分占50%,学院师生投票部分占50%)。

2.奖励:所有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及奖金。

设采用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设入围奖五名,奖励人民币300元。

  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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