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赛时间
2010年6月23日下午3:00,请各参赛选手携带身份证及考试证提前15分钟入场。
二、复赛地点
泉山校区22#-302、627、633,考场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参赛作品及要求
1.书写内容:自备,须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句意应保持完整,字数不限。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如作品内容不能提供明确出处,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将取消个人参赛资格。
2.作品类别: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等6类书体。选手可自备纸张,其中软笔(毛笔书写)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钢笔书写)作品,不小于A4纸,格式自定。硬笔格式参见附件2。
3.参赛要求:参赛者现场书写,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所有上报作品须落款并加盖印章,同时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参赛作品登记卡》由组委会提供。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美术学院活动联系人:陈 雪 电话:83500470
附件:1复赛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