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宣传部,各市教育局、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团委、学联,各高校:
为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全面活跃校园文化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学联、新华日报社、省广电总台决定于2010年5月至12月举办第七届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江苏省大学生书画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活动宗旨
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讴歌新时代,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书画摄影艺术,促进大学生书画摄影创作水平的提升,全面活跃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高校精神文明建设。
大赛主题
书90载伟业,画盛世宏图,摄时代风貌,展青春才华。
参赛作品范围及要求
参赛作品包括美术作品、书法作品和摄影作品三类,具体要求如下:
1、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素描;水彩画;宣传画;漫画;版画;动漫;年画;连环画;设计等。
作品题材应围绕党的光辉历程与丰功伟绩、建党90周年来我国在各方面(党的建设、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等)取得的丰硕成果,内容健康向上,有创意。作品表现手法不限。
作品规格要求适合中小型展览。
2、书法作品:软笔、硬笔书法,楷、行、草、隶、篆及篆刻作品等,其中草、篆及篆刻作品请注明释文。
作品内容以反映党成长过程中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为主,也可表现建党90周年来我国在各方面(党的建设、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取得的丰硕成果,内容健康向上。
作品规格在6尺以下。
3、摄影作品:数码黑白、彩色作品均可。
作品应取材党的历史足迹(如红色纪念地)与新时代风采、建党90周年来我国在各方面(党的建设、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取得的丰硕成果,内容健康向上。
文件存为JPEG格式,大小不小于4M,作品文件名称应为:序号-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如:01-夏日-20100920),由参赛高校统一刻录成光盘。
参赛对象
江苏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的在籍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评审及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知名专家进行评审,并建立网络投票平台接受网络投票,其中专家评审占总成绩80%,网络投票占总成绩20%。
美术组、书法组、摄影组,每组设:
一等奖3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12名(奖金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大赛将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八、注意事项
1、美术、书法作品须填写“书画作品明细卡”附于作品背面,同时填写“书画作品统计表”于11月15日之前提交美术学院团委办公室。
2、参赛作品不得冒名、代笔以及经电子影像处理、合成等,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
3、主、承、协办单位不承担参赛作者和作品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一切与作品相关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完全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4、主办、承办单位出于活动宣传需要有权将参赛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不另付稿筹;
5、本次大赛及作品展示活动结束后,参赛作品不再退还,请自留备份;
6、组委会将在各协办高校举行获奖作品巡回展览,并将获奖作品编印成册寄送给各参赛单位及获奖作者;7、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未尽事宜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