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第三届中华母语节系列活动之二:第三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时间:2011-04-22浏览:500设置

    原则每个学院每种书体作品不超过15幅。所有上报作品须落款并加盖印章,同时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3),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2.复赛(9月)。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对初赛作品进行筛选,每种书体各评出若干优胜者参加现场书写,从中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3.决赛(10月)。省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各地和高校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10月底前,公布省级评审结果,并向教育部报送参加全国评选的作品。

六、奖项设置

    1.学生奖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教师奖项:优秀指导教师奖。

    3.组织单位奖项:优秀组织奖、组织奖。

各奖项名额另行通知。省语委将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七、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认真宣传、广泛动员,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扩大参赛学生规模,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

    2.大赛的各个环节均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1. 2011大赛硬笔试卷参考格式.rar

2.第三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doc

3.第三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doc

徐州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同栏目信息

热点信息

Copyright © 2002-2020 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656688  电子邮箱:msxy1992@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