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每个学院每种书体作品不超过15幅。所有上报作品须落款并加盖印章,同时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3),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2.复赛(9月)。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对初赛作品进行筛选,每种书体各评出若干优胜者参加现场书写,从中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3.决赛(10月)。省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各地和高校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10月底前,公布省级评审结果,并向教育部报送参加全国评选的作品。
六、奖项设置
1.学生奖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2.教师奖项:优秀指导教师奖。
3.组织单位奖项:优秀组织奖、组织奖。
各奖项名额另行通知。省语委将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七、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认真宣传、广泛动员,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扩大参赛学生规模,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
2.大赛的各个环节均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徐州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