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通知: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学发〔2010〕26号)

时间:2010-09-17浏览:366设置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徐州师范大学班级达标细则》《徐州师范大学学生评优工作办法》和《徐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等文件的规定,现就2009—2010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徐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徐州师范大学班级达标细则》《徐州师范大学学生评优工作办法》和《徐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等文件,使学生了解评奖评优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二、各学院应成立由副书记和学生工作小组成员组成的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评奖推荐工作;各班级应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由班级主要干部、普通同学代表组成的评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的初评工作。

三、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09—2010学年度内两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学习成绩须在班级公布。《2009—2010学年度奖学金评定情况一览表》填写完毕后,需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四、各学院要根据《徐州师范大学学生评优工作办法》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从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中评选产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应分别从特别优秀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

五、2010年省先进班集体增加1个一等奖学金名额、1个三好学生名额和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2009—2010学年度校先进班集体在“达标班级”中按25%的比例评选产生(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将于下一学年追加评优名额:增加1个二等奖学金名额、1个三好学生名额或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辅导员组织下由全班同学进行民主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示,报学生工作处备案。“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由学院从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按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数报学生处,校先进班集体由学院从“达标班级”中按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数报学生处,由学校统一评定并表彰。

七、各学院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评奖评优的各个环节,确保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各学院上报评奖评优材料时,推荐的标兵和先进班集体名单要附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上)。 
  八、各学院要根据“附件1”中上报材料目录认真细致地填写有关表格,并于92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评奖评优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需填写《徐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励审批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存入学生档案,另一份存所在学院,该表于928日评奖评优材料上报后发放。 
  九、学年度评奖评优是一项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工作。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规定日程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2009—2010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日程安排.doc

           2009—2010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上报材料目录.doc

           各学院评奖评优名单汇总表(样表).xls

           徐州师范大学2009—2010学年度奖学金评定情况一览表.doc

           徐州师范大学2009—2010学年度评奖评优情况统计表.doc

           徐州师范大学各学院班级数据采集表.doc

           指标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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